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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热食品的消费提示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和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快捷方便的自热食品逐渐得到普及,适应于“一人食”、外出旅游等多种消费需求。为帮助消费者安全食用自热食品,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产品,保障食用安全 

  自热食品是一种方便食品,不依赖常见的明火等加热方式,仅需用凉水与包装中自热包反应产生热量,即可实现对食品进行复热。自热食品通常为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常见的自热食品有火锅、米饭、粥类、米线(米粉)、汤类等。消费者在选购自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盒体、袋体是否完整无破损;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的产品。 

  二、细看产品说明,严格操作流程 

  在食用自热食品前,如发现自热包有露粉等现象,就不要使用。应严格按照自热食品说明书步骤操作:一是使用凉水与自热包反应,如添加热水或者开水,就容易因反应过快,导致自热包剧烈膨胀,甚至破裂;二是在加热时,确保外包装上的透气孔或排气孔通畅,以免因蒸汽压力过大导致外包装突然开裂,发生烫伤等危险;三是使用自热食品时,将其放置在隔热垫上进行加热,不要放在玻璃、塑料等台面上,以免发生危险;四是消费者要看护好儿童,在加热过程中尽量避免触摸外包装,待自热包不再反应,食品降至适宜温度后再食用,以免烫伤;五是在自热包使用后,避免与水二次接触,导致再次发生反应。 

  三、注意使用场所,携带遵守规定 

  自热包原料多以镁粉、铁粉、铝粉、生石灰等为主,与水反应放热时会产生少量氢气。如多人同时大量使用自热食品,应选择空气流通好的食用场所。有的消费者会在旅途中选用自热食品,但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旅途安全。镁粉、铝粉属于航空危险品,中国民用航空局明令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自热食品在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可能会诱发烟雾报警,多地明确禁止在列车上使用自热食品。 

   

  专家执笔人: 

  吴晓蒙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 

  廖小军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审稿)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