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
欧盟:
欧盟明确丙氨瑞林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9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559号法规,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9年5月6日第(EC)470/2009号条例 《关于制订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活性物质残留限量的共同体程序》,修订欧盟委员会条例(EU)第37/2010号附表一“药物活性物质及其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表”,明确丙氨瑞林(Alarelin)在动物源性食品中使用时无需设置最大残留限量。修订法规均自欧盟官方公报刊登20日起生效。
加拿大:
加拿大确定烯草酮等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8月31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1117/Add.1,G/SPS/N/CAN/1118/Add.1号通报,确定烯草酮(Clethodim)、烟嘧磺隆(Nicosulfuron)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加拿大确定多果定在香蕉及其制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8月31日,加拿大发布G/SPS/N/CAN/1119/Add.1号补遗通报,是对2017年6月7日发布的拟修订多果定(Dodine)在部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草案(G/SPS/N/CAN/1119)通报的补充,确定了多果定在香蕉及其制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ppm,生效时间为2017年8月12日,详见下表:
加拿大确定鱼及鱼制品中甲基吡啶磷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8月31日,加拿大发布G/SPS/N/CAN/1056/Add.1补遗通报,确定鱼及鱼制品中甲基吡啶磷的最大残留限量,该通报生效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甲基吡啶磷的最大残留限量见下表:
加拿大确定砜吡草唑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8月31日,加拿大发布G/SPS/N/CAN/1116/Add.1补遗通报,是对2017年5月17日发布的拟修订砜吡草唑(Pyroxasulfone)在部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草案(G/SPS/N/CAN/1116)通报的补充,确定了砜吡草唑在部分食品中限量,生效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详见下表:
加拿大修订除草剂Tolpyralate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9月15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PMRL2017-26通报,有害生物管理局提议修订除草剂Tolpyralate在蛋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文件评议期为发布之日起75天内。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加拿大确定将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部分氢化植物油
2017年9月21日,加拿大发布G/SPS/N/CAN/1104/Add.1通报,确定将部分氢化植物油(PHOs)列入食品药品法第四部分附表1(食品中污染物和其他掺杂物质列表),禁止加拿大食品中使用部分氢化植物油(PHOs)。该禁令将于2018年9月15日生效。
澳新:
澳大利亚修订3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据澳大利亚联邦公报消息,9月5日澳大利亚农药兽药管理局发布No. APVMA 9号文件,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表20中3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这3种农药分别为氟啶胺(Fluazinam)、吡草醚(Pyraflufen-ethyl)、螺虫乙酯(Spirotetramat)。具体限量修订如下:
日本:
日本发布修订嗪氨灵在多种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9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G/SPS/N/JPN/534号通报,修订嗪氨灵Triforine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该通报评议期为60日。涉及食品类包括蔬菜、坚果、肉类等,部分产品的限量修订如下:
其他:
俄罗斯《鱼和鱼产品安全技术条例》开始启用
据俄罗斯联邦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网站2017年9月1日消息:2016年10月18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通过的第162号决议《鱼和鱼产品安全技术条例》(ТР ЕАЭС 040/2016)2017年9月1日生效。该条例第9章73条规定了在食用鱼产品包装的标签上需标注食用鱼产品名称,其中包括生态水域或水产养殖物种的动物学名称(如:格陵兰黑比目鱼),以及关于食用鱼产品中是否使用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信息。
印度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法》水产品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