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设食品安全黑名单 13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拉黑
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温州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印发,我市将定期公布“黑名单”。上榜“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整改不力或再有违法行为的,会被依法从重处理。
被“拉黑”后,企业除了要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外,还会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被检查一次,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要求;每季度要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此外,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3年内(含被列入“黑名单”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及被列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产品3年内(含被列入“黑名单”当年度)不得参加各种评先、评优活动。
上了“黑名单”,整改好了以后怎么办?根据该办法规定,食品安全“黑名单”实行定期销榜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以向社会首次公布日期为准。在“黑名单”公布期限届满前两个月,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将其列入“黑名单”的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核查确实已整改到位并未再发生这13类行为的,公布撤销黑名单管理。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首份温州市食品安全黑名单很快会公布,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发布日期:2014-07-28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