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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查处非法食品加工点 竟用实验用液体做卤肉

 

 

   7月18日,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雁南路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依法对雁南路的3家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点进行了查处。 
   当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雁滩路3366号,对一家生产销售卤肉和各种凉菜的加工点进行检查。记者看到,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摆放着一个铁架,铁架的第一层上摆放着正在浸泡着的腐竹、粉丝、粉条、木耳和面筋等菜品,第二层上放着辣椒、豆瓣酱等各种调味料,用手一摸,全是灰尘。由于该加工点不能提供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等资质,执法人员将该加工点依法查处。
   当日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对雁滩路3376—4号的一家卤肉加工点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从货架上发现肉味精膏、牛肉香精、西湖牌食用香精和瓶装液体肉味精油。执法人员说,这是他们执法检查中第一次检查出液体食品添加剂。记者看到,该瓶装液体肉味精油的瓶身上很清楚地写着“非卖品,实验用”的字样,记者打开瓶盖闻了闻,味道很是刺鼻。由于该加工点涉嫌未经许可就加工生产食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处了该加工点。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雁滩路3458号的一个加工点进行检查。由于该食品加工点生熟食品混放,且没有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将该加工点进行了查处。

 

 

                             发布日期:2014-07-21                   来源:西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