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的公告
公 告
2022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
细则(2022版)》的公告
现公布修订后的《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 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4月12日
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蜂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当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
第三条 蜂产品包括四类,分别为:蜂蜜,类别编号2601;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类别编号2602;蜂花粉,类别编号2603;蜂产品制品,类别编号2604。蜂产品生产许可类别目录及定义见表1。
表1 蜂产品生产许可类别目录及定义
食品 类别 |
类别 名称 |
品种 明细 |
定义 |
说明 |
蜂 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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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 |
蜂蜜 |
蜂蜜:以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为原料,经过滤、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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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
蜂王浆、蜂王浆冻干品 |
蜂王浆:别名蜂皇浆,以工蜂咽下腺和上颚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饲喂蜂王和蜂幼虫的浆状物质为原料,经过滤、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蜂王浆冻干品:以蜂王浆为原料经冷冻干燥、粉碎、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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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花粉 |
蜂花粉 |
蜂花粉:以工蜂采集花粉,用唾液和花蜜混合后形成的物质为原料,经干燥、消毒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6)要求,油菜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粱花粉、玉米花粉等纳入生产许可管理范围。其他品种依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后续相关公告执行。松花粉属风媒花粉,该类产品参照蜂花粉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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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产品制品 |
蜂产品制品 |
以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为主要原料,且在成品中含量大于50%,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 |
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
第四条 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和蜂花粉中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
蜂产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且以蜂蜜为原料生产蜂产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浆、食糖。
第五条 鼓励企业使用巢蜜为原料生产蜂蜜。巢蜜是指在封盖的蜜脾内贮存的蜂蜜,由蜂巢和蜂蜜两部分组成,巢房封盖90%以上(包括:大块巢蜜、格子巢蜜、切块巢蜜)。
第六条 蜂产品不允许分装,蜂花粉除外。
第七条 本《细则》引用的标准、文件应当采用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主要文件及标准见附件1。
第二章 生产场所
第八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的设置应当按生产工艺、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要求进行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不同作业区之间应当采取有效分隔。清洁作业区应当定期采用紫外线照射或臭氧等方式对加工环境消毒。蜂产品生产车间及作业区划分见表2。
表2 蜂产品生产车间及作业区划分
类别名称 |
清洁作业区 |
准清洁作业区 |
一般作业区 |
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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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蜜摇蜜区、投料区、融蜜区、过滤区、灌装间、内包装清洗消毒间等。 |
周转桶清洗间、外包装间、原料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烘房等。 |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
蜂王浆:过滤区、灌装区。 蜂王浆冻干品:过滤间、冷冻干燥间、粉碎间、成型间、内包装间等。 |
解冻区、内包装清洗消毒间等。 |
外包装区、原料冷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冷)库等。 |
蜂花粉 |
内包装间等。 |
除杂间、粉碎间、破壁间、干燥区、杀菌区、内包装清洗消毒间等。 |
外包装区、原料(冷)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等。 |
蜂产品制品 |
内包装(灌装)间等。 |
原料处理区、配料区、混合加工区、杀菌区、内包装清洗消毒间等。 |
外包装间、原辅料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等。 |
注:本表所列加工区域为常规分区,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优化调整。 |
第九条 生产车间地面、墙壁应当易于清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