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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重回食品市场还需质量“说话”

 

 

   2008年,三聚氰胺一记“黑心毒拳”打在了全国人民的心窝上。虽然经过四年多的时光流逝,但对“三鹿”这个昔日的罪魁祸首,人们显然还是心有余悸的。这个时候,“三鹿”要重回食品市场,也难怪网友会调侃:不如放弃食品市场,转型卖农药!  调侃归调侃,尽管大多数人可能都不希望再看到“三鹿”这个品牌或商标,但重回食品市场的“三鹿”却也并不违背常理,更不悖逆于法律。一方面,三聚氰胺有罪,此前那个三鹿企业的相关责任人也有罪,但“三鹿”作为一个品牌和商标,却是没有原罪的,其依然合法存在并可用,况且人们也并非不明白,此“三鹿”已非彼“三鹿”;另一方面,“三鹿”品牌和商标既然已经卖给了新的经营者,那么其有权利让自己的产品打着“三鹿”的品牌和商标“重出江湖”。
   “三鹿”想要重回食品市场是一回事,但消费者是否欢迎其回来,是否会为其埋单显然又是另外一回事。至少人们有理由拒绝它:你带着三聚氰胺的毒,伤害过我,岂能让我一笑而过?尽管你如今已经不再是昔日的那个带着三聚氰胺的“三鹿”,但作为消费者,我有商品和品牌的选择权,完全可以对你说不。基于此,“三鹿”重回食品市场就不仅有此前品牌正效应的大利,同时也面临着三聚氰胺负能量的大弊。如何利用利好,消除不利影响,显然就成了考验新“三鹿”的关键。当然,低调入市、产品生产方向调整等方面的工作都很重要,但最为重要的一点,依然无非是过硬的产品质量和绝对化的安全保障。
   俗话说,哪里摔倒的还要从哪里爬起来。“三鹿”摔倒在了食品质量与安全上,新“三鹿”当然还需要从食品质量与安全上重振信心与形象。也唯有永久保持高品质且绝对安全的产品质量,方有望慢慢消除消费者的戒心和疑虑,并逐渐赢得消费者的再次信任。否则,消费者可以对“三鹿”用脚投票,同样可以再一次,用脚对新“三鹿”说不!
 

 

                             发布日期:2013-12-16                  来源: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