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2018年 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检验项目的通知 市监食监三〔2018〕6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增强监督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市场监管总局对上半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变化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就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中个别项目的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依据2018年6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的食品安全标准勘误板块发布的标准勘误,将食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纳入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检测方法为“GB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和各省级局应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含限量值)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并更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国抽和省抽基础表,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蒲浩进 裴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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