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检院参与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正式发布近期,省食检院参与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9号公告予以公布。9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围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进行解读。
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新修订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二是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三是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省食检院作为标准修订参与单位,在“包装空隙率计算方法”方面做出了创新性贡献。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新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推动政府监管,在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促进环境保护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