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4年河北省食检院被选定为三大类食品全国抽检监测牵头机构
3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的通知》(市监食检〔2020〕25号),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进行调整,由原25家减少到18家。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连续4年被选定为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三大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是选定机构中承担牵头食品类别最多的单位之一,也是河北省唯一一家被选定的牵头机构。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隶属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是集检测、科研、标准制修订为一体的第三方综合性检验机构,设有国家级食品检测中心及河北省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是全国首批食品安全复检机构,河北省首家检测领域覆盖普通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盐、食源性兴奋剂的检验机构;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是河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早在2017年,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下,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组织召开了特殊食品抽检监测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中国工程院丛斌院士担任主任委员,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该院。
近年来,省食检院充分发挥牵头机构作用,协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所牵头食品的抽检监测计划、专项抽检监测方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参考值、总局本级抽检企业名单、抽样检验信息录入基础表等,并积极开展全国承检机构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工作,先后提交风险研判报告、专项分析报告、半年和全年分析报告等50余份,为监管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