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1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5号)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1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为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羊区长顺下街药店销售的标称上海正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美国乐可斯药业有限公司PHARMA-REX,INC制造的康百力钙+D口嚼片(原产国:美国),钙(以Ca计)检出值为262.4mg/g,比标准规定(不低于344.2mg/g)低23.8%。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