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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3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6批次,调味品3批次,肉制品19批次,饮料3批次,饼干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酒类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食糖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豆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石家庄凯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绵蛋糕,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时间:2017年3月13日    来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